曾几何时,无障碍设施被某些人视为奢侈品。这种观念是如何形成的呢?或许是因为我们常常不自觉地赞扬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无障碍环境如何出色,产生了一种误导。为摆脱“邻居家的孩子”压迫,有关责任人就找到这样一个借口:人家的无障碍好,是因为人家有钱,支持得起完善的无障碍设施。言外之意,当前无障碍环境不佳,责任不在我们,因为无障碍设施是奢侈品,与经济发展和福利水平密切相关。
这种借口只说对了一半。其实相当一部分无障碍设施与财力无关,只是设计和建设的习惯问题;只要通过一定的机制和体制保障,就能在成本不显著提高的前提下实现建设范式的转变。比如,台阶与坡道的转换即为此类。但有的无障碍设施确实是一种奢侈品。无障碍电梯就是其中一例。
城市居民的日常活动不是平面二维的循环,是立体三维的流动。电梯是垂直通行无障碍的关键。对于六层建筑,如果老旧楼房改造,一线品牌的直梯价格在8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含土建),二线品牌的直梯价格在65万元至70万元之间(含土建);如果是新楼(含井道),安全可靠的一线品牌直梯价格在70万元左右,加上每年数千元的维护费,确实是一笔无法忽略不计的费用。
《残疾人权利公约》提出“合理便利”概念,指根据具体需要,在不造成过度或不当负担的情况下,进行必要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以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或行使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合理包含4个标准:有效、必要、适当、不造成过度或不当负担。而作为奢侈品的无障碍电梯意味着 “过度或不当负担”,显然不应在合理便利范围之内。